张某等抢劫、盗窃案 帮助立功与代为立功的区别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少刑终字第191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9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史磊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焦点是张某是否构成立功,即张某属于帮助立功还是代为立功。
1.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况的行为。“帮助立功”,顾名思义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在他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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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刑初字第446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少刑终字第1911号。
2.案由:抢劫、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彬。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1991年9月10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4月9日被逮捕。
法定代理人暨辩护人:柳某,44岁。系张某之母。
法定代理人:张某1,43岁。系张某之父。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1989年1月14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4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韦某,男,1989年3月23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5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赵某,男,1991年9月1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4月9日被逮捕。
法定代理人暨辩护人:赵某1,47岁。系赵某之父。
法定代理人:杨某,47岁。系赵某之母。
被告人:赵某2,男,1991年10月29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4月1日被取保候审。
法定代理人暨辩护人:赵某3,53岁。系赵某2之父。
法定代理人:刘某,55岁。系赵某2之母。
被告人:周某,男,1992年5月25日出生。因本案于2008年4月14日被取保候审。
法定代理人暨辩护人:于某,46岁。系周某之母。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康海滨;人民陪审员:张淑云吕贺芬。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史磊王洪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9年7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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