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故意杀人案
案由:
寻衅滋事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刑终字第103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4月2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鹏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韩某的行为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是构成故意杀人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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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法刑初字第2788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刑终字第1036号。
2.案由:寻衅滋事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昌红。
被告人:韩某,男,1994年8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海淀区,初中文化,农民。曾因犯诈骗罪于1986年8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0年9月25日刑满释放。2008年7月9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7月23日被逮捕。
辩护人:韦林北京市天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鹏;人民陪审员:郝广辉王兰芝。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赖琪;审判员:赵建;代理审判员:王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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