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仕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不服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工伤认定
案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无锡市华宇法律服务所

上海陆仕食品有限公司

均为无锡市新区长江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锡行终字第003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7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秦秋云 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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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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