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 链接服务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4月3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杨煜 单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专利侵权案件首先需要确定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通常情况下,专利权保护范围由原告选择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载的所有技术特征所限定,当被告产品包含了上述所有技术特征的时候,被告产品构成侵权。专利权利要求中所载的技术特征越少,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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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矽感公司)。
法定代表人(一审):张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薛某,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一审):叶柳华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二审):张某1,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二审):陈某,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二审):段新军上海市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向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曾学明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杨猛北京市中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曾学明北京市立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震远;代理审判员:徐燕华胡瑜。
二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文联;审判员:杨煜;代理审判员:刘洁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12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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