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等职务侵占案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淄刑二终字第7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9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海红 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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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09)临刑初字第426号。
二审裁定书: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淄刑二终字第74号。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燕丽。
被告人(上诉人):朱某,男,1957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住淄博市临淄区。2009年6月5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曲艺、王玉亮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贾茂远、苗卫萍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孔某1,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住淄博市临淄区。2009年6月5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季冬、袁长贯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方;审判员:史景阳刘玲。
二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封刚远;代理审判员:孟庆红王欣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6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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