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敲诈勒索案
案由:
敲诈勒索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锡刑终字第12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1月2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徐振华 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握暴力威胁的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我国刑法对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的规定具有重合之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参见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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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0)新刑初字第290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锡刑终字第129号。
2.案由:敲诈勒索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斌。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河南省固始县。2010年2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1,男,1974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河南省固始县。2010年2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上诉人):欧某,男,1979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四川省筠连县。2010年2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叶泉;人民陪审员:吴衍张淼。
二审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叶飞;代理审判员:韩锋赵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0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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