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上海樱乔依餐饮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一(民)初字第508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1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顾仲 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也是本案关键的定性问题,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结果,应审慎认定。
1.原、被告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
在双方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意见不一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双方之间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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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一(民)初字第5081号。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男,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代理人:杨光空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宋文花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樱乔依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朱某,总经理。
第三人:上海上岛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付某,该公司员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决人员:审判员:顾仲
6.审结时间: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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