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某开设赌场案 共犯、主从犯认定
案由:
开设赌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珠海谷中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苏中刑二初字第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6月0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顾建华 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2010年公安部公布的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十大案例之一。案发后,“乐天堂”赌博网站的管理人员均逃到境外,境内为该赌博网站提供软件开发、网站维护、资金支付服务的组织被摧毁,迫使跨国赌博网站“乐天堂”宣布退出中国市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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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苏中刑二初字第3号。
2.案由:开设赌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杰。
被告人:萧某(英文名:E某),男,1976年生,马来西亚国籍,系珠海谷中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辩护人:徐新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吕荣建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耀荣;审判员:吴继华;代理审判员:纪长波
6.审结时间:2011年6月1日(因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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