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1)鼓刑初字第35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4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罗增湧 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转化型抢劫的认定在实践上一直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转化型抢劫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第二类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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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1)鼓刑初字第355号。
2.案由: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林鸿。
被告人:何某,男,1977年9月6日出生,壮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2010年12月20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程文斌;人民陪审员:胡梅贞戴青
6.审结时间: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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