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盗窃案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刑终字第9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2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显春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的罪名较多,有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抢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逮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在起诉、一审、二审阶段,均以异乎寻常的正当和非正当手段强烈要求以抢劫罪定罪量刑。因此,本案如何定性存在巨大争议。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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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0)集刑初字第253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刑终字第92号。
2.案由: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施金连。
被告人(上诉人):卢某,男,1981年3月10日出生于贵州省思南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5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 000元,2006年7月20日刑满释放。2010年2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涂学斌;代理审判员:张显春;人民陪审员:辛林。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唐红宁;代理审判员:王诚余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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