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贩卖毒品案
案由:
投毒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1)通刑初字第73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0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蒋为杰 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1.犯罪人随身携带的包里及其暂住地冰箱里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27.6克应计入贩卖毒品犯罪数量,但可酌予从轻处罚。
黄某向王某某贩卖时被民警当场起获的1.7克甲基苯丙胺自然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犯罪的数量;但民警将行为人黄某抓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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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1)通刑初字第737号。
2.案由:贩卖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建臣、刘志宇。
被告人:黄某,男,1980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福建省莆田市,小学文化,农民。2011年5月24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钱学凯、邹杏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为杰;人民陪审员:耿桂苹张宝苓
6.审结时间: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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