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贪污案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第十三组

福建成毅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刑终字第28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2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洪娟娟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本案焦点在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以及贪污犯罪侦破过程中自首应当如何认定的问题。下面就该两点分别展开分析。
1.本案行为人黄某的行为是构成贪污罪抑或职务侵占罪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行为人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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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1)集刑初字第46号。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刑终字第285号。
2.案由:贪污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吴晖。
被告人(上诉人):黄某,男,1963年4月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福建省厦门市,原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第十三组组长。2010年9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马世德福建成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钟莉;代理审判员:洪娟娟;人民陪审员:洪建宇。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唐红宁;代理审判员:王诚徐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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