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受贿案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经营计划室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刑终字第79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2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超 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重大敏感刑事公诉案件。案件从起诉到审判,涉及法、检两个系统的指定管辖、证据合法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适用、庭审规则具体运用及事实认定、证据内容采信等诸多诉讼程序和实体问题。
本案尚在徐汇区检察院反贪机关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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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1)闵刑初字第1010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刑终字第798号。
2.案由: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胡智强。
被告人(上诉人):杨某,女,1973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上海市园林设计院经营计划室副主任。2010年9月21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严义明、朱桀禹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丙林;审判员:杨超;代理审判员:张弘。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任素贤;代理审判员:邱阳戎胡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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