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杭钢(厦门)酒店有限公司服务合同案 概括移转 合同自由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266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1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艳斐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持卡消费应运而生。其中预付式会员卡消费更成为商家普遍运用的营销手段。所谓预付式会员卡,是指发行人基于营利目的,先向消费者收取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1)湖民初字第181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266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服务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吴某。
被告(被上诉人):杭钢(厦门)酒店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李艳斐。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超;审判员:孙仲;代理审判员:郑文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