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上海通承实业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案 职工代持股份、名义股东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67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8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苹 单位: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
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随着我国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职工入股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增多导致企业职工持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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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2011)崇民二(商)初字第8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678号判决书。
2.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黄某,男,1951年6月出生,汉族。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通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承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桂喜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石彬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石某,女,1967年6月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桂喜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石彬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李某,女,1956年1月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王怡。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薇;代理审判员:赵炜顾继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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