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诉北京郭氏富侨洗浴有限公司等股东会决议效力案 股东会决议效力
案由: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1211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9月0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吴京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公司类纠纷案件中,股东会的召开、形式,以及其决议的有效性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常遇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实践中,由于公司法和工商行政部门规定的工商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有诸多不同,所以产生了一些法律问题。例如,根据工商登记备案制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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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0691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12114号判决书。
2.案由: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文某,女,1980年10月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赵红亮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郭氏富侨洗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侨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韵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朴俊实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肖某,女,1978年11月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韵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朴俊实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金宏。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田辉;审判员:巩旭红郑亚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3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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