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梁某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案 域名、侵害死者姓名
案由:
计算机网络域名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3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蒋利玮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主要涉及死者的姓名如何保护以及姓名权的财产化等问题。
第一,死者姓名如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是区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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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民初字第474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周某,男,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代理人:谢冠斌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应江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梁某,女,芜湖金垒电子商务事务所业主。
委托代理人:王某实,男,住安徽省芜湖市。
委托代理人(一审):董冬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彭文毅;审判员:苏杭;代理审判员:蒋利玮。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燕蓉;代理审判员:潘伟马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0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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