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诉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案 网络不正当竞争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

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

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

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初字第1223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葛红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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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朝民初字第3762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初字第12237号判决书。
2.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号。
法定代表人:马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某,女,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杨某,男,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一路飞亚达大厦5-10楼。
法定代表人:马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某,女,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杨某,男,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骋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上诉人):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218室。
法定代表人: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骋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兆维大厦4层东侧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骋北京市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普翔;代理审判员:李自柱苏志甫。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葛红;代理审判员:张剑杨静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1年4月26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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