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诉毕某等合同案 和解协议 效力认定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终字第75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2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丽 单位: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加害人反悔的案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本案民事纠纷法律关系的定性和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刑事和解协议效力。
1.本案民事纠纷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
本案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法律关系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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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2011)甬镇商初字第38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终字第758号判决书。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翁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蔡丽丽,宁波市兴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毕某,男,汉族。
被告(上诉人):翁某1,女,汉族。
被告(上诉人):张某,女,汉族。
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沈树青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金玉珍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刘丽。
二审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阎亚春;审判员:黄海兵徐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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