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张某1追偿权案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1)虹民一(民)初字第506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0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方文光 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1.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
人事保证中保证人所保证债务类型为侵权之债,虽与担保法所规范的普通保证的合同之债并不相同,但就其仍属保证人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人的担保的实质而言并无不同,且保证作为一种合同,根据契约自由的基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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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1)虹民一(民)初字第5063号。
2.案由:追偿权。
3.诉讼双方
原告:张某,男,195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市光路。
委托代理人:王为荣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顾振清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1,男,1956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方文光
6.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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