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等诉马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1)密民初字第183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5月1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吕书义 单位: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马某组织此次“2010年六一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活动与张某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马某在此次活动中是否尽到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有三种观点:(1)马某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准备工作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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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1)密民初字第1837号。
2.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钟某、张某。
委托代理人:杨冰清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某,男,1971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
委托代理人:王珅北京市玄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吕书义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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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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