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海峡石材有限公司诉涂某确认劳动关系案
案由: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法院(2011)米易民初字第2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2月1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锐 单位: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法院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按法律要求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事实劳动关系仍受劳动法的保护,其与民法上的承揽、承包、代理等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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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法院(2011)米易民初字第24号。
2.案由:确认劳动关系。
3.诉讼双方
原告:米易县海峡石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米易县长坡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陈某,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蒲某,男,1988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实习律师,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
被告:涂某,男,195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张锐
6.审结时间: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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