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华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河市民三终字第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赖艳军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
本案中柳州市华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一直对挂靠关系纠缠不清,认为其只是被挂靠单位,给挂靠人易某实际承包劳务分包作业提供承包资质、劳务费转款等提供便利,其并不是实际施工人,与杨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杨某与易某形成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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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2010)宜民初字第644号。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河市民三终字第79号。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柳州市华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柳州市旭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柳州市柳南区航三路10号2栋1-8号。组织机构代码:78840481-9。
法定代表人:黄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浩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男,1986年3月10日生,苗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现租住在柳州市柳北区。
一审委托代理人:黄琳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荣俏广西民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土;代理审判员:赖艳军凌利梅。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覃宝忠;审判员:张桂生;代理审判员:李剑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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