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杨某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1)青羊民初字第21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0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千书 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并未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故法院依照现有的证据和庭审记录划分了事故责任,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较少的情况,具有典型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实质上只是法院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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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1)青羊民初字第2179号。
2.案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1。
被告:杨某。
被告:杨某1。
委托代理人:郑明川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3号楼第一层、第三层、第十一层1号。
负责人: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石峰,公司员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李智远
6.审结时间:201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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