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支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银行卡被克隆
案由: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化州农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文书字号: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茂中法民四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9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海波 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对于存款被盗,民事责任如何认定?违约责任是由发卡行即被告化州农行承担还是由其他几个涉案支付行承担?本案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应中止审理?
1.银行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现阶段的银行卡以借记卡为主。所谓借记...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2012)茂化法民初字第60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茂中法民四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黄某,男,1963年生。
委托代理人:谢某,男,1985年生。
被告(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化州市支行(以下简称化州农行)。
法定代表人:黄某1,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劳某,男,1963年生,化州农行员工。
委托代理人:林某,男,1979年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员工。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梁火秀。
二审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宇庆;审判员:莫挺;代理审判员:陈春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