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达飞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 海损追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4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8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董敏 单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系集装箱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倒塌落海事故引发的纠纷,但比较特别的是,本案承运人在向涉案4个集装箱货物权利人作出赔偿后,向与4个集装箱货物重量申报相关的各方当事人提起了追偿之诉。承运人的理由是其单方面委托的检验公司作出的...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海事法院(2010)沪海法商初字第11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49号。
2.案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法国达飞轮船股份有限公司(CMA CGM S.A.),住所地:法兰西共和国马赛市1 3002邮区阿佳克码头4号(4,qual d’Arenc-1 3002 Marseille Franch)。
法定代表人:菲某(P),该公司集团法务处主席。
委托代理人:王灿明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荣存广东敬海(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上海龙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超英上海嘉创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男,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虹口区,上海龙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华安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3718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俞建国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冬颖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懂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地区卫五路沪杭公路北。
法定代表人:曹某。
被告: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22301-864座。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女,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周某,女,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杨浦区,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永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葵涌葵丰街1-15盈业大厦12字楼14室。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钟明;代理审判员:徐忠马玲。
二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海明;审判员:董敏;代理审判员:冯广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2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