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由:
侵犯商业秘密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余刑二终字第5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2月2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简永辉 单位: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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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12)渝刑初字第201号。
二审判决书: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余刑二终字第50号。
2.案由:侵犯商业秘密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汤建文。
被告人(上诉人):陈某,男,1954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11年7月29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张其函北京高界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谭淼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素梅;人民陪审员:钟江曾斌。
二审法院: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严小明;审判员:简永辉;代理审判员:潘小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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