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案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5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6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仲谋 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行为人未经授权,私下向他人购买网络游戏的源程序,租用服务器自己运营网络游戏,通过出售虚拟游戏货币牟利,查明的违法所得数额未达侵犯著作权罪的“个人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构罪标准,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合议庭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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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2)丰刑初字第53号。
2.案由: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景岚。
被告人:陈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辩护人:涂明忠、张倩雯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1,男,1990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
被告人:蔡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仲别;人民陪审员:陈芸生何幼治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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