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盗窃案
文书字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淄刑二初字第1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7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金 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所涉犯罪虽是常见的盗窃罪,但在法律适用上错综复杂,既存在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定问题,又存在共同犯罪与身份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定问题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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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淄刑二初字第17号。
2.案由: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志强、张磊。
被告人:徐某,男,1968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2011年12月20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陈贻军、王磊山东光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1967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1993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王勇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肖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12年5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王锋、闫成坤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曾用名王某1),男,1973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2012年5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徐文君山东众成仁和(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侯某,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2012年5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张金刚,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邢某,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12年5月22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波;代理审判员:冯鹏飞张金
6.审结时间: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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