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控容留卖淫宣告无罪案 证据
案由:
强迫卖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抗终字第132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7月3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温小洁 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主要涉及证据认定问题,关键点有三:一是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应如何掌握定罪标准;二是应如何认识书证的证明作用;三是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认定与刑事诉讼中的认定是否应具有同一性。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证明标准往往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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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12)平刑初字第27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刑抗终字第1320号。
2.案由:容留卖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海涛。
被告人:张某,男,1979年出生,农民。2011年1月31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雪英;人民陪审员:吴福顺王起。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硕;代理审判员:韩绍鹏王丽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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