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某等抢劫、盗窃案 上诉不加刑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379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8月3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林辛建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上诉制度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和提高审判质量而设立的诉讼程序,该程序的设置为一审被告人提供了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全面审查的机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的特殊原则,被称为保障被告人上诉权的基石。这对保障被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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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1440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3792号。
2.案由:抢劫、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一晓。
被告人(上诉人):闫某,男,1986年出生,农民。2004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4 000元(未缴纳),2007年5月18日减刑释放。2011年8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谢某(绰号驴某),男,1979年出生,农民。2010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 000元(未缴纳),2011年5月1日刑满释放。2011年8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方某(绰号老某),男,1977年出生,农民。1992年9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7年3月24日刑满释放;2006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 000元(未缴纳),2006年4月24日刑满释放。2011年8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杨某(绰号刘某),男,1970年出生,农民。2002年3月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 000元(未缴纳),2002年4月20日刑满释放。2011年8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曾用名周某1、绰号小某),男,1973年出生,农民。2004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 000元,2005年2月7日刑满释放;2008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 000元,2010年10月刑满释放。2011年8月12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晓明;人民陪审员:朱玉凤刘华。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迹;助理审判员:林辛建郭翔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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