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不服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违法建设案
案由:
城乡建设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埃森哲ACCENTURE大中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法制科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法制科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行终字第24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侯某所建涉案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区城管大队责令限期拆除该房屋是否合法。
其一,违法建设的认定问题。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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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1)顺行初字第18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行终字第241号判决书。
2.案由:拆除违法建设。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侯某。
委托代理人:祝某,埃森哲ACCENTURE大中华区副总裁。
委托代理人:王金平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周某,大队长。
委托代理人:刘某,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法制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徐某,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法制科副科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颖;审判员:杨桂萍;代理审判员:刘琳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良刚;代理审判员:霍振宇、蒋慕鸿。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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