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诉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西宁市统一征地事务所撤销征收补偿具体行政行为案
案由:
行政征收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

西宁市统一征地事务所

西宁市城中区法律中心服务所

文书字号: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11)西行初字第19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6月0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1.关于这起案件所涉及的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
我们认为这起案件争议的焦点并非政府征地行为的合法非法问题,而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含附着物)的分配问题。就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展开

(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11)西行初字第19号裁定书。
2.案由:行政征收。
3.诉讼双方
原告: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汉庄村。
法定代表人:米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鲁卧领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宁市统一征地事务所(以下简称统征所),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4号。
法定代表人:肖某,所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西宁市统一征地事务所职员。
被告: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包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蔡某,法律顾问。
第三人:马某,男,住西宁市,西宁市村民。
委托代理人:李晓庆,西宁市城中区法律中心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莉;审判员:祁海林;代理审判员:沙成方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4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