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李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小产权房”买卖相关法律问题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诏安县148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第230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0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林晞吟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1.“小产权房”相关法律问题
广义而言,“小产权房”是建设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所有房屋的总称;狭义而言,“小产权房”不包括前者建设在宅基地上农民用来自住的房屋。狭义的“小产权房”主要通过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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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民初字第569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第230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陈某。
委托代理人:李朝晖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李某
委托代理人:许波元,福建省厦门市诏安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林晞吟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宁;代理审判员:李向阳章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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