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诉刘某、姜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问题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南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勃利县××商店

北京市车友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617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6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俊晔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二手商品房交易中损害赔偿现象、原因及观点争议
(1)现象。
损害赔偿是一个在二手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一般发生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产生的赔偿责任与合同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后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这一问题与二手商品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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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0968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617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徐某,女,1968年出生,汉族,南京XXX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商业顾问。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王阳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刘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二审):王某,男,1963年出生,无业。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高玉满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姜某,女,1956年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勃利县XX商店退休职工。
委托代理人(一审):贺平敏北京市车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曹某,系姜某之女。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于爽;审判员:童雪霏;代理审判员:刘鹏。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智瑜;审判员:史伟;代理审判员:李俊晔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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