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诉章某等不当得利纠纷案 无法律规定情况下非婚生子认领问题的处理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8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8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常忻 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本案表面上看是不当得利案件,但究其实质,实为亲权案件。分析本案,应从认领制度的角度出发。
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承认该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子女的行为。认领的方式有三种:一是任意认领,也称为自愿认领,是生父的单独行为,无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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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2)闵民一(民)初字第851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88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朱某,男,1952年出生。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方家霖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章某,1979年出生。
被告(被上诉人):章某1,2008年出生。
法定代理人:章某。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审):王强文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胡伟军上海市闵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秉璋;助理审判员:常忻;人民陪审员:林卓作。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春蓉;代理审判员:杜春娟丁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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