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杜某、肖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 夫妻间债务转移的认定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2)民一初字第147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2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骆兴国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种债权债务关系。原告持借据,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主张两被告还款。但因借款数额过大,原告又不能提供相关资金凭证,不合常理,致使法院一度不能认定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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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2)民一初字第147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宋建平、李玉兰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某。
委托代理人:龙啸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肖某。
委托代理人:梁中强中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骆兴国;代理审判员:刘柳恩;人民陪审员:黄岚岚
6.审结时间:2013年2月18日(因追加共同被告肖某,经本院依法批准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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