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姚某1诉姚某2、姚某3赠与合同纠纷案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无效
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再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再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1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郑萍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焦点的法律问题是:“分家协议书”中手写添加条款的法律关系性质是赠与合同还是其他法律关系?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有房产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1.“分家协议书”中手写添加条款的法律关系性质是赠与合同关系还是分家析产、互易合同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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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1)湖民初字第273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
再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再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姚某,女,2001年出生,住厦门市思明区。
原告:姚某1,男,2007年出生,住址同上。
以上两原告法定代理人:洪某,女,1978年出生,住址同上。
以上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二、再审):许清松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二审):严兰珠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以上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再审):孙景芳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姚某2,男,1950年出生,住厦门市思明区。
被告:姚某3,女,1952年出生,住厦门市湖里区。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二、再审):黄建伟、王志杰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胡林蓉。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柯雅玲;代理审判员:黄宏亮李向阳。
再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常红;审判员:郑萍;代理审判员:郑阿寒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3月21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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