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吴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用工主体责任的认定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3)湖民初字第84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邓剑斌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一般而言,自然人之间并不形成劳动关系,从而产生劳动争议。而本案却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其核心问题在于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用工主体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属于劳动法调整下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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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3)湖民初字第84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杨某,女,1985年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委托代理人:金家特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某,男,1976年出生,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委托代理人:林春松、洪玉娟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代理审判员:邓剑斌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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