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某申请执行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对被执行人的遗产应先析产还是先执行
法官解说
该案涉及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后,其遗产应先用于偿还债务还是先进行析产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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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执行依据: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2011)武民初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申请执行人:占某,男,1980年出生,住福建省武夷山市。
被执行人:吴某,男,出生年份不祥,住福建省武夷山市。
4.执行机关和执行员
执行机关: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员:祝金妹。
5.执结时间: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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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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