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失火案
案由:
失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2013)永刑初字第10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2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艳红 单位: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本案的量刑情节中有一个新鲜的名词——“补植复绿”。“补植复绿”是指森林失火、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等林业刑事案件发生后,当事人根据协议,通过对受损林地釆取植树方式,使受损林地的植被得到及时、有效恢复,亦称为“补种复绿”或“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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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2013)永刑初字第106号。
2.案由:失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郑艳玲。
被告人:卢某,女,1977年3月3日生,布依族,文盲,务农,住福建省永春县。2013年2月5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褚淑丽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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