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等非法行医案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刑初字第96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9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许晓琳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并导致妇女引产的行为是否应当判定为非法行医罪的问题。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但没有明确界定非法行医罪行为的标准。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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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刑初字第964号。
2.案由:非法行医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萧作民。
被告人:卢某,女,1981年2月15日生,福建省永定县人,汉族,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2013年2月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杨先学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方某,女,1979年11月14日生,福建省云霄县人,汉族,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2013年4月19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黄勇清福建自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晓琳;代理审判员:吴闽特;人民陪审员:许莉
6.审结时间: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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