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北京传世经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虚假宣传 双倍赔偿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万汇宝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398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耿瑗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个人购买纪念币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范畴,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在审理过程中,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个人购买纪念币是用于收藏或财产的保值增值,属于投资性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行为,不应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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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24619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3980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男,197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北京万汇宝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告(上诉人):北京传世经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经典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447室。
法定代表人: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姜兴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徐楠。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金莙;代理审判员:卫鑫田璐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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