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诉胡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承包期满 地上物
案由: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村民委员会

北京市华实律师事务所

北京老于种植专业合作社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49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2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郑慧媛 单位: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在承包合同、转包合同等约定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和确认无效后涉及返还土地、恢复原状时,地上物也应随着土地一起返还或限期腾退。如果地上物是果树、防护林等林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林木种类的判断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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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2)大民初字第3968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498号。
2.案由: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社社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彭某,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二审):巴某,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德树北京市华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胡某。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孙某,北京老于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律顾问。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慧媛;人民陪审员:白志社肖冬霞。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大华;审判员:梁睿吴扬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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