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等诉刘某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民间委托理财 保底条款
案由: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2)虹民五(商)初字第22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6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毅 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保底条款,常见于委托理财合同中。对于保底条款的效力,目前立法中只对一些特定合同类型中出现的保底条款有所规定,尚无对保底条款效力的一般规定。实践中,当新的合同类型中出现保底条款时,往往引起诸多争议。在案件审判当时的金融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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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2)虹民五(商)初字第220号。
2.案由: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朱某、王某、朱某1。
委托代理人:欧以文、施晓玮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王某1。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毅;审判员:陈道喆;人民陪审员:王国华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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