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诉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权纠纷中的股东派生诉讼问题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黑白熊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雍泽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735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樊雪 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此案系由股东派生诉讼引发的商标权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出现的比例并不高,如何认定在股东派生诉讼纠纷中股东所代表的公司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问题,如何认定商标权和期刊名称冲突问题,如何处理公司僵局的问题,都是本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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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3)东民初字第01094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7351号。
2.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冯某,女,汉族,北京黑白熊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王涛北京市雍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林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肖某,该公司法务部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黄某,该公司法务部员工。
第三人:北京黑白熊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白熊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22幢。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李某,该公司总经理助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樊雪;代理审判员:田甜;人民陪审员:徐书实。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光;代理审判员:周多沈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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