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不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治安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行终字第11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1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丁耀霜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本案原告林某因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此前已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并有采取自杀、自残等不理智行为的先例。当前,非正常上访户因采取不理智行为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进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频繁发生,而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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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3)集行初字第1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行终字第113号判决书。
2.案由:治安行政处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林某,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卓杰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法定负责人:纪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俞某、洪某,该局民警。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耀霜;审判员:王志鹏;人民陪审员:蔡铮。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琼弘;代理审判员:纪荣典宋希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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