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菡菁大厦业主委员会诉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厦门市菡菁大厦业主委员会

福建开元大同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行初字第6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1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胡婷婷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当今社会,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张,公众对于政府的依赖与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从客观上而言,现代社会事务的日益复杂及自发无序的特点,必然要求国家权力积极介入公共服务领域。与此相对应,政府怠于行使其职责而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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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3)思行初字第63号判决书。
2.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市菡菁大厦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唐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夏某,厦门市菡菁大厦业主委员会秘书。
被告: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易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卢耿贤福建开元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叶萍;代理审判员:简振环;人民陪审员:吴金忠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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