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湘潭办事处诉湘潭电缆厂、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债权转让案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处信贷业务部

湖南金信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潭中经初字第3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0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周志光 单位:
本案是一起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纠纷。司法界专家称: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亦称债权移转。此类案件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并不多见。审理这种案件在适用法律这个问题上颇具难度,把握不好,容易引起争议。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其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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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潭中经初字第32号。
2.案由:借款合同债权转让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湘潭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伍某,该处信贷业务部业务员。
委托代理人:刘春林湖南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湘潭电缆厂。
法定代表人:魏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夏某,该厂法制办法律顾问。
被告: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法律顾问室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毛世清;审判员:曾国安徐笑
6.审结时间:199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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