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艺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银光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案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19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0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英杰 单位:
股权转让纠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一类新型纠纷。本案原告上海锦艺实业有限公司两次借债还债,两次股权转让,转移债务,暴露出实践中在中外合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
1.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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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1999)虹经初字第552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198号。
2.案由:股权转让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锦艺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刘瑄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王孝钊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银光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黄某,男,上海东联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一审):吴良谟上海市沪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文鸿;人民陪审员:李永珍李梅芳。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佩玲;代理审判员:马昌骏潘明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7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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